首发,该省公务员省考公告发布,招4376人!选调生招录550人,3月27日笔试!
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4376名公务员公告
重磅消息!!
2021年山西省考公告发布
2021年的省考公告比以往来的更早一些~报名时间:2021年1月27日9:00至2月2日24:00笔试时间:3月27日至28日以下是公告原文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1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至2003年1月期间出生),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月)。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村(社区)干部专门职位”和“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详见《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8.2014年以后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
9.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10.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考报名后至录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招考条件或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落实工作单位情况等,除职位有明确要求外,均截至2021年1月。
(一)报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查询招考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组工网(http://www.sxdygbjy.gov.cn)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shanxi.gov.cn)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职位表》、《报考指南》等附件,以了解职位要求、政策解释、考录规则、说明事项等内容。如需咨询招考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可直接与省直各招录机关联系;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可直接与所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可直接与省、市法院检察院联系。有关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查询。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报考者可在2021年1月27日9:00至2月2日24: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具体方式见《报考指南》。(三)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1年 3月22日至3月28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查询。(四)减免考试费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见《报考指南》)(一)笔试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仅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的职位,其笔试成绩合成方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考试范围以《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以及《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2.笔试时间和地点3月27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 申论3月28日 上午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本次考试在设区的市设置考场。报考省直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和省戒毒管理系统职位的在太原参加考试,报考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在报考单位所在市参加考试。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疫情防控有关证明等参加考试。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4月底前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二)资格复审和面试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确定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和公安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省戒毒管理系统等职位的,按规定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招录机关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未达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2.资格复审面试前,省直招录机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省、市法院检察院对确定的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提出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意见,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3.面试报考省直机关和省法院检察院职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和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面试工作由报考职位所在设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职位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由负责面试的主管部门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报考省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向上取整)。报考其他职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四、补充录用面试结束后,面试及面试前出现的空缺职位以及因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等原因出现新的用人需求,面向社会统一组织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资格条件及相关事宜,通过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五、体检和考察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安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和省戒毒管理系统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以及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还应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省级法院、检察院实行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六、审批录用省直招录机关、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法院检察院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意见,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按录用审批权限,由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录用。本公告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扫码回复“山西公务员”下载职位表
山西省2021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2021年山西省继续选调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数量
选调对象为普通高校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仅限2021年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全省计划选调550名(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报考者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甘于奉献,志愿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大学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五)大学本科生25岁以下(1995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岁以下(1992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
(六)在校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担任学生干部连续1年以上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和具体报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条件或职位要求的资质、经历、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为2021年1月。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经考核考察政治素质不达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可通过山西组工网(http://www.sxdygbjy.gov.cn)、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shanxi.gov.cn)、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查询具体的选调地区、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1月27日9:00至1月31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期间,每天上午9:00左右,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1年1月27日至1月31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1月31日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2月1日00:00至2月2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选调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选调人数的3倍以上。若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到3:1;如选调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
报考者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2月5日14:00至2月6日12: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2月5日14:00至2月6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1年2月6日24:00前查询。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2月3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者未完成组织推荐程序的,报考职位被取消后未改报其他职位的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二)组织推荐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者须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山西省2021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并签名承诺,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经院(系)党组织推荐盖章后报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完成组织推荐。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1年3月22日至3月28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具体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查询。
(四)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关于做好减免农村贫困家庭和低保人员人事考试费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69号)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符合减免条件的生源地为山西省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1月27日9:00至2月3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2021年2月27日前统一反馈;生源地为外省的或网上减免申请未通过且符合减免政策的本省报考人员,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下载中心(http://rst.shanxi.gov.cn/rsks/xzzx/)下载填写《减免考试费申请表》,填表时,应将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或拍照制成电子版填入表中,并于2021年3月6日18:00前将填好的表格发送至邮箱sxptakw2@163.com。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项成绩的平均分,即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考试范围以《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2)为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太原。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4月底前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确定的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和担任学生干部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负责资格复审的机关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地区同职位笔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报考职位所在市的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选调数量,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由市委组织部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职位人选缺额的,从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选调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生;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选调,选调名额取消,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综合考试、考察、所学专业、职位需求和个人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工作岗位,选调生到岗工作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新录用的选调生安排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乡镇机关工作。如考生不服从分配,选调名额取消,不再递补。
八、其他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市委组织部将有关情况报省委组织部记录在案。拟选调人员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协议,否则不予选调。
2.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从选调生中选拔。
4.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本单位服务期满后,在省内调整工作单位的,继续保留选调生身份。
5.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6.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重要提示:
1.在选调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考试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做好参加考试准备。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选调生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山西省2021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职位表
2.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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